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信息,2013年10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修改意見和建議。
修訂草案從落實監管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成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落實、創新監管機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六個方面對現行法律作了修改、補充,增加了食品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放心保)制度、禁止嬰幼兒配方食品委托貼牌生產等規定和食品安全責任約談、突擊性檢查等監管方式。在行政許可設置方面,增加規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和保健食品產品注冊兩項許可制度。
該草案對食品添加劑、嬰幼兒奶粉、保健食品、網絡食品交易等都做了相應的規定。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草案另外還規定了消費者賠償金額的最低數額。政策的大規模推動,可能引發對食品安全的關注,食品安全有望獲得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