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防、嚴管、嚴控學校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校園餐飲食品安全,根據國家總局的統一部署,省局決定在秋季開學前后,利用一個月時間,對高校、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排查整治范圍:一是學校食堂;二是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是校園內的咖啡館、小吃店等社會餐飲單位及超市等食品銷售單位;四是校園周邊的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五是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
排查整治重點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主體資格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實際經營范圍、經營地址是否與許可證一致。二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將食品安全檢測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是否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食品安全崗位職責,簽訂責任書;對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還要檢查學校是否將食品安全作為遴選供餐單位的重要標準,是否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三是學校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對從業人員開展培訓及管理、是否按規定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對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四是加工經營行為規范情況。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食品安全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是否嚴格落實原料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食品貯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用水衛生、食品留樣、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檢查成品的運輸溫度和時間等是否符合規定。對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還要重點檢查食品的感官性狀、標簽標識、貯存條件等是否符合規定。
省局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加強督促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細化任務要求,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衛計委將對整治工作進行抽查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