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在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堅持創新“五項機制”,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不斷創新出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一是完善組織領導機制。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州長為主任、4名副州長為副主任的高規格食安委,注重發揮食安委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食藥監管責任。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機制,明確“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推動監管責任、監管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完善社會共治機制。重點抓好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示范創建,全面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繼續推進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創建等工作,全力支持花垣縣創建第二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以示范創建帶動整體水平提升。
三是完善企業信用監管機制。完善食品藥品信用信息體系,建立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嚴重失信主體加大曝光力度,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把質量安全關,切實做到守法誠信經營。
四是完善全程追溯機制。加強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在食品生產環節,實施電子信息化可追溯體系推進計劃;在食品流通環節,繼續完善提升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范點;在餐飲服務環節,探索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測追溯系統。
五是完善績效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績效考核與責任追究機制,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各級政府、食安委成員單位考核內容,嚴格實行按月、按季考核與年底綜合考評相結合,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盡職晉級、評先評優等相掛鉤,嚴格獎懲兌現,對責任落實不力、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