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加強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經營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精心部署,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及時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隱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兩節”期間,10桌以上聚餐實行報備制度。
針對“兩節”期間食品消費特點,監管部門要對消費量大的糧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產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調料和調味品、乳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水餃、元宵、湯圓等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檢查。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開展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雙隨機”檢查等,依法查處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偽造包裝、經銷過期變質食品等各類違法行為,堅決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進入餐桌。重點加強小食雜店、小餐飲、食品小攤販的監管力度,特別要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承辦“年夜飯”、集中聚餐、“兩會”接待的餐飲服務單位,實施嚴格監控,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組織開展好“兩節”期間食品監督抽檢、快檢,依法、及時處置監督檢查和食品安全檢測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嚴防再次流入市場。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寒假前,對學校食堂完成隱患排查,并利用寒假期間對有關問題進行整改和完善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