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布2020年第12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食品安全檢測抽檢12類食品共33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不合格樣品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
抽檢信息顯示,1批次德惠市惠發街福德興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龍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香酥豆(100g/袋、子盈商標),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中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
另外,1批次寬城區亨通食品專賣店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龍潭區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醬鹵肉制品)(10克/袋、小蜜蜂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測定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如果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安全。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吉林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長春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責任編輯:金利儀器l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