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于2020年6月1日實施,其中:
第二十三條 國家加強職業健康保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機制,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提高職業病綜合防治能力和水平。用人單位應當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和健康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
怎么加強保護?法律沒說,暫無后續內容,不過,2011年8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就頒布了《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安健[2011]132號)。期待衛健系統有更出彩的措施,實現健康保護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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