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從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河北省食安辦、河北省金融辦、河北保監局聯合印發了《河北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決定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石家莊、張家口、唐山、秦皇島、邢臺等5個設區市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引導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超市、餐飲服務單位、校園食堂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并鼓勵試點市除上述企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以及非試點市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積極投保。
據河北省食安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能夠為食品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檢測問題提供風險保障。
據悉,河北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摸底、整合食品企業現有投保種類,研發全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健全服務體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將責任保險機制引入食品安全領域的方式和途徑,建立第三方或權威機構的食品安全責任認定方式,促使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事故查勘和預防、責任認定、損害鑒定評估、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