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和企業利益一直是企業難以均衡的難題,環保部通報了兩起弄虛作假的數據案件,并予以處罰。在此期間,監測儀表助力還原了真相,及時公開披露相關信息。
7月14日,環保部通報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的案例,其中包括山東兩起案件,分別為:山東巨野縣三達水務有限公司私接暗管,人為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案;山東日照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擅自修改自動監控設備參數案。兩公司分別被處罰款10萬元。
通報顯示,2016年5月,菏澤于樓斷面氨氮超標,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將該斷面與周邊重點污染源關聯分析,發現該斷面主要排污企業為巨野縣三達水務有限公司。5月16日,山東省監控中心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采樣管路被擅自引入封閉的生物指示池內,采集指示池內的稀釋水樣進入在線分析儀器。該企業人員承認私接暗管,干擾采樣,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巨野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人,巨野縣環保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
2016年5月24日,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通過重點污染源動態管控系統,發現日照市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氨氮自動監測設備斜率由1修改為0.5,超出正常范圍,觸發動態管控系統報警,斜率的修改導致企業排水氨氮自動監測數據降低。5月25日,山東省監控中心對該企業開展調查,查封自動監測設備、固定參數修改證據。經查,該企業人員承認擅自修改了自動監測設備參數,對弄虛作假行為供認不諱。日照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人,日照市環保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
環境保護部要求各地持續保持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將查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列入執法檢查重點,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術知識的學習培訓依法對發現的案件進行審理、做出處理處罰決定并監督落實,或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提請公安機關盡快處理;查處結案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案件,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將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儀器生產、銷售、運維的廠商列入“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及時公開披露相關信息,讓弄虛作假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