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出臺《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突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健全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提升中山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意見》指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黨委重點工作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考評結果作為對下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常委會議每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聽取食品安全工作專題匯報;黨委委員結合職責分工,深入基層調研、指導食品安全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困難和問題;全面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基層監管部門領導班子,要支持食品產業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
《意見》就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提出保障措施。一是要落實“一崗雙責”,二是要加強督查督辦,三是要嚴格責任追究。對轄區內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年度食品安全檢測工作考評和文明鎮、衛生鎮、食品安全示范鎮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 “一票否決”,對黨政領導干部依紀依規嚴肅問責;構成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意見》還明確了部門責任。要求各級食安委成員單位及與食品安全工作有關聯的部門按照 “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行業領域食品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管責任。